在人民的名义里面,大风厂的事情本来都快处理完毕了,结果,程度反手差点把事情搅混了,好在李达康及时出手,气得当场就把程度的职务给撤了,后来,程度找了祁同伟,把他调到省公安厅去了,当时,赵东来找到李达康,直言打算开除程度的公职,此时,李达康却决定放他走,但观众肯定也会好奇了,李达康真的有权利开除程度吗? 因为李达康的身份不简单,他是京州市的市委书记,属于一把手,一号人物,掌握了京州的方方面面,像什么干部人事权,很自然也是他负责抓的,而考虑到程度当时是光明区公安局的局长,公安局一把手属于市管干部,也在李达康的管辖范围内,这时候,李达康好像开除程度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,似乎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。 原则上可以,但实际基本不可能,首先,李达康没有权力单方面开除程度,因为体制内的干部虽然是归各个组织部管理,可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,你想开除一个人,就必须召开市委常委会集体表决,作为市委书记的李达康,他只有提议和主持会议的权力,况且,你想开除他,需要走一整套流程,除非他有什么重大违法乱纪的事情,否则很难开除掉他的。 除非是违法乱纪的事情很严重,否则李达康真的很难开除,因为开除需要一整套流程,有多麻烦呢?你先立案,然后拿出相关的证据取证,紧接着还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,然后,还要进市委开会集体讨论,然后书面送达处分决定,再然后,人家程度还可以申诉复核权,最后,人家要是真的被开除了,人家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二次申诉,总之就是没完没了,很难开除掉程度的。 当然,开除程度的难度很低,但李达康可以给程度降职,这一点,操作空间还是很足的,李达康这个市委书记对市管干部是有岗位调配的决定权,把程度从公安局长调去没啥实权的养老岗或者边缘部门去,甚至还可以给他弄个非领导职务的位子上,明面上的待遇和级别不变,但职务含权量大幅度降低,这种操作还是完全合规合法,不需要完整的处分程序,推行阻力也很低。 况且,开除程度不太行,但不代表不能给他降职或者撤职,因为程度是市管干部,市委常委会有权根据干部表现、违纪情节,作出降职处理,只需要拿掉程度的公安局长,然后刻意降低他的职级待遇,不用开除程度,这样的阻力更小,凭借他在京州的强势地位与常委会控制力,处理一个小小的程度,真的问题不是很大的。 特别